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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310日至611日,委第巡察组对区农水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29日,委第二巡察组区农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问题,局党组照单全收,并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紧抓不放,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涉及的相关问题的整改。11月4日,局党组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深入查找问题的根源,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我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十一届海城区委第二轮巡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十一届海城区委第二轮巡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9月15日召开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对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逐项梳理,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站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落实工作进度报告,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醒、督促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13个,对存在问题长抓不懈,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见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委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3个方面14个问题,我局提出整改措施39条,截至目前,39条措施已整改完成,修订完善制度9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不系统、不深入,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在学懂弄通做实方面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理论学习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组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2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提高理论认识水平。

(2)“学习不深入、不具体,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利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耕地保护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等内容4次,提高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二是坚持学用结合,11月2日组织区自然资源局、高德街道办等3个涉农街道办事处、15个涉农村(社区)召开海城区2022年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耕地撂荒治理文件要求,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理念,把理论知识与实际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抓好耕地撂荒治理工作,保障粮食安全;三是结合新时期“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部署和本区实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了《海城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在高德街道赤西村开展宣讲活动1次。9月13日以区委农办名义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座谈会,邀请区委领导、区乡村振兴局、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涉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总结分析我区今年“三农”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农业农村形势,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整改工作,提高理论指导实际业务工作的能力,推动“三农”工作有序开展。

2.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未抓实,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耕地撂荒情况监测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12日对接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获取辖区范围未耕种耕地图斑,启用国土调查云,利用定位导航方式到点位开展外业调查核实工作;二是11月2日组织召开海城区2022年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耕地撂荒治理工作;三是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街道办、村(社区)等部门人员50多人,深入15个村(社区)共排查2500余亩未耕种耕地,排查出撂荒耕地地块39块,面积118.94亩,目前已整治撂荒耕地95.48亩,余下23.46亩摞荒地按我区实际情况有序开展整治。                                          

2)“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组织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工作,实行防止耕地“非粮化”每月调度制度,严控新增耕地非粮化行为,截止12月,共收到高德、驿马等涉农街道耕地“非粮化”报表24份,经统计汇总,2022年没有新增耕地非粮化报告;二是安排专人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开展“退桉还耕”工作,目前已完成退桉还耕179亩。

(3)“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定期向区人民政府作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况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中央、自治区、北海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要求,我局正按相关文件要求逐步开展海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目前已制定《海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预计到2025年10月前建成区级土壤数据库,形成级普查数字、图件、文字等系列成果摸清耕地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关于“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控基础工作不扎实,监督管理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1)“工作被动等待,主动担当不足,衔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履职担当已督促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将农村宅基地审批发证的台账同时报送至区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备案,实行同步备案的审批机制。6月23日,我局行文去函给区自然资源局,请求区自然资源局协助提供房地一体化确权数据,截至2022年底,共完成确权审批农村宅基地数7888宗,面积752515平方米。

(2)“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文件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计纳入了农经统计范围,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的房地一体化相关数据,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统计表的要求,对宅基地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利用情况等内容进行年度统计,截止2022年,我区共统计农村宅基地宗数13753宗,面积1960亩,累计到2022年度审批农村宅基地数15宗,面积2亩

4.关于“水土保持执法形同虚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1)“执法主体自身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执法联动方案,加强部门股室合作,增强执法队伍力量二是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4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所提升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2022年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092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220批次,合格率99%其中发现2批次农药残留超标,均已立案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错误行为,并分别做出行政处罚200元、300元的处理结果;送检农药5批次、肥料3批次。

(2)“水土保持执法被动作为,不敢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辖区存在不少未按规定先制订和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就开工建设的项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按水利部、自治区下发的2022年度遥感图斑开展2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现场摸排调查,目前已完成11个图斑认定;二是组织开展巡查,对发现的北海农村信用联社等6个未批先建项目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完成方案报批程序;三是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1个项目(昆仑大厦项目)报请上级开展联合查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处罚款50000元,目前已完成处罚。

(3)“对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到各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开展工作指导和日常服务,年内共开展工作12次,并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和种养大户积极参加现代职业农民教育培训2期,参加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班5次;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今年已完成冯家起、陈富等两人违规使用农药两个农产品质量案件,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同意对冯家起、陈富等两人分别处罚款200元、300元,目前已按规定流程完成处罚。

5.关于“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解决系统突出矛盾问题乏力”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抓改革、谋大局的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2019至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规章制度4次,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6月22日,我局党组召开农村宅基地管控工作会议,听取宅基地工作汇报,部署农村宅基地管控工作,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管控工作,年内开展宅基地、农房管控日常执法巡察12次。

(2)“局党组对农民合作社的管理指导服务重视不够,在解决我区农业产业发展突出问题上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联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年内党组成员不定期到合作社开展指导、帮扶工作共6次,加强局党组对农民合作社的管理指导服务。2022年指导海城区维兴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食用菌11亩,带动25人就业,起到了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6.关于“对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学习,2022年局党组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1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开展2022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活动1次,宣传展示“三农”领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巨大成就,营造正面舆论氛围。

(2)“舆情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宣传阵地,指定专人担任网评员,加强网络舆情监管;二是提前谋划工作,扎实做好负面舆情防范。2022年组织兽医站全体干部、基层防疫员对辖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1次,出动45人次,排查了8个社区,180养殖户通过及时发现、彻底清理和规范处置了环境中存在的病死畜禽,净化了城乡村居环境,到目前为止,网络平台没有违规处理病死猪情况的舆情发生。

7.关于“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

具体问题:“一是干部队伍纪律较为松散,二是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作风教育。2022年开展“纠治形式主义,推动‘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落实见效工作”专题会议2次、开展“转作风、提信心、树形象、勇争先”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2次、开展政治建设、履职担当、问题整改提醒等“书记点题谈”集体谈话5次,参加人数共75人;开展廉政家访9次,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到黄淼等9名在职干部家中家访,听取家访对象及家属意见建议,了解、体察干部家风家教情况,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做好家庭助廉工作;组织22人参观高菜村廉政教育长廊1次观看《家风不正遗祸患 清廉传家惠久远-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四风之害》等警示教育片3次,干部队伍作风获得明显提升,在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防汛防台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区农水局受海城区创城办通报表扬一次,在“7.12”疫情防控中区农水局被挂点街道海角街道授予疫情防控锦旗,黄劲帆同志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受到市农业农村局在北海农业公众号上宣传表扬,朱树吟同志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表现优秀,受海城区创城办通报表扬一次,受北海市委、市政府嘉奖一次二是加强纪律监督。督促干部按要求参与防汛防台值班,并做好值班签到和记录。2022年防汛值班已按要求完成。三是加强纪律检查,2022年全局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二)抓全面从严治党松弛乏力,作风建设存在差距

8.关于“作风建设存在短板,形式主义、慢作为等现明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部分干部作风拖沓,漠视群众利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开展“转作风、提信心、树形象、勇争先”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干部作风得到优化提升。局党组以身则、率先垂范,全年带领全局干部奋斗在农业、水利发展一线,抗疫、创城前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畜牧站干部开展便民服务专项行动,为减少养殖户来回奔波时间,开展送疫苗上门行动28户,节假日期间加班加点为群众办理检疫合格证12次;在“7.12”疫情期间,农技站干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开展“保安全、保畅通”行动,为300多个企业办理物流保通保畅“通行证”1650张,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物资运输方面的难题,获群众一致好评。2022年共收到群众表扬、感谢信3份。

2)“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干部教育,牢固树立服务于民的宗旨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纠“四风”树新风与业务工作相结合,2022年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通过完善现场抽样环节,现场随机抽取农户核验种植面积,做到应检尽检、书面反馈存在问题等措施,准确、高效发放2022年稻谷补贴1次、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批次,共发出补贴资金28.159296万元,惠及农户3431户。

3)“内部控制建设敷衍了事,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切实加强内控管理,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内控领导小组,重新修定完善《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9个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加强了内控执行力,确保我局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财务信息的正确性、可靠性

4)“厕所革命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改厕户快完成户厕建设改造,截止2022年6月已完成七批户厕改造122二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已向区政府上报调整户厕改造计划的请示,申请减少39户;三是经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改厕项目所有应付款已完成支付。

9.关于“账户管理违反规定,罚缴不分离,超期上缴财政专户”问题的整改

具体问题:“违反《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中‘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的规定’、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关于‘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理论知识学习2次;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2022年共查处北海业盛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等案件4宗,共处罚金2100元,已按《规定》要求引导被处罚人将处罚款按时缴纳财政专户,做到罚缴分离。

10.关于“内部控制建设未抓实,收支管理有漏洞,个人借款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

具体问题:“区农业办职工石祧全于1995年借公款4.5万元,该借款成了坏账,但至今尚未按制度进行核销”、“局执法大队张小兰、局聘用人员黄劲帆因公借款不执行一事一报账,不及时归还”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股室干部学习《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局内部控制制度9个,完善财务收支程序,按内控制度要求已督促2名借款人于2022年5月归还借款共35760元,将区农办已故职工石某于1995年所借公款45000元按制度规定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做坏帐处理,已进行核销;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次,对农业、水利、财务等涉及资金岗位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把牢财务审核关,从源头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三)政治引领作用不够明显,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建设存在差距

1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具体问题:“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把研究业务工作等同于研究党建工作”、“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年内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设工作制定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理论知识22,开展《喜迎二十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等主题宣讲活动4次,开展“助农生产庆丰收,田间地头党旗红”、“深化对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等主题党日活动13次,开展创城、疫情防控等党员志愿服务18次,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引领、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使党建工作成为促进业务发展的红色引擎。二是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3次,全面加强党组织规范性建设,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具体问题:“局党组一直没有制订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关于“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不到位”、“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议决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定完善《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会议制度》《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北海市海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4个制度,强化党组会议议事的准确性、严肃性。二是局党组加强学习《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次。三是11月4号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勇于解剖、敢于面对、主动认领,党组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条,做到见人见事。

1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问题。

具体问题:“局党组书记违反末位表态制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1次,进一步规范局党组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党组书记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规定,2022年党组议事会议没有出此项问题。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具体问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违反《北海市海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北城组通〔2019〕77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学习《北海市海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1次,提高局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决策水平二是2022年严格按流程推荐、提拔干部2次,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全面整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推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下一步,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自治区党委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和“553384”系列工作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锤炼干部队伍,切实增强攻坚克难的精神、抓落实的力度、破难题的勇气,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担当精神,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大力助推乡村振兴,海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9-3053463,邮寄地址:北海市海城长青北13号,邮编:536000,邮箱:3053463@163.com

 

 

北海市海城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

20232月28